趙女原以為丈夫考上中醫師執照後,兩人生活可以有所改善,但嚴男在妻子支付修習學分和實習2年的學費,95年間受雇成為中醫師,不料卻發現遭丈夫背叛。當時嚴男擔任中醫師後,月薪將近30萬元,但他卻不願負起養家責任,反而從此不斷外遇,還提出「老婆理論」,認為男人一生中該取3個老婆,讓趙女為之氣結。
趙女不滿嚴男行徑,向台中地院訴請離婚。趙女並提出照片等證據,證實嚴男和其他女子過從甚密;嚴男也提出反駁,並未說出「老婆理論」等內容,且指控趙女平日衛生習慣差,不整理家務,並且還將兒子帶回娘家,不讓他和其父母探視。法官認為兩人已無感情基礎,嚴男已違反婚姻忠誠義務,判決離婚獲准,孩子監護權判給趙女,嚴男並須支付每月16000元撫養費至孩子成年。